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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联合天津十四所高校举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学习解读专题网络培训
2021-07-02 18:10  

 

6月28日下午,由我校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联合天津师范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医科大学、天津科技大学、天津理工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天津商业大学、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天津外国语大学、天津农学院、天津体育学院、天津美术学院和天津开放大学等十四所高校党委教师工作部共同举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学习解读专题网络培训。

本次培训特邀天津师范大学战略规划办公室主任、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丰向日教授、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薄云副研究员针对《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文件进行专题解读,培训由天津师范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部长刘红英主持,采用超星学习通在线学习平台,同时参与学习人数突破6600人,我校800余名教职工通过集中培训或线上自主学习方式参与此次培训。

天津师范大学战略规划办公室主任、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丰向日教授从教师既是被评价对象,又是评价主体的站位出发,通过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迫切需求、基本特点、着力点、案例剖析四大方面深刻解读了《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丰教授强调,教育评价改革需要打破惯性思维,在新时代要做到以立德树人为主线,结合党委和政府、学校、教师、学生、社会用人单位五类主体的“破”“立”分析,完善德育评价、强化体育评价、改进美育评价、加强劳动教育评价,发挥好“五育”之间的相互促进作用,从而树立起教育发展、人才成长、选人用人的科学观念。在报告最后,丰教授结合合肥工业大学教育评价改革的生动案例,指出大学应坚守立德树人的评价导向,着力构建质量为本的评价标准,完善多元分类的评价机制,注重大学的精神与灵魂、文化与内涵,提高自身的使命感与责任感。

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薄云副研究员重点解读了天津市针对《总体方案》出台的一系列改革措施、改革特点和改革趋势,重申高校教师评价是未来一个时期内深化教育评价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行动指南。她通过梳理天津市近年来对高校教师评价的实践探索和相关政策文件让大家对天津市高等教育评估项目有了更加直观的了解,同时重点分析了天津市贯彻落实《总体方案》的工作安排清单、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针对这些具体实践总结出“四个突出、一个改进、一个探索”的天津市高校教师评价改革特点。

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这是新中国第一个关于教育评价系统改革的文件,也是指导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总体方案》从党中央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问题入手,破立并举,推进教育评价关键领域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总体方案》颁布以来,天津市教育系统以多种形式组织学习《总体方案》宣传学习,掀起了培训热潮。本次天津市高校联合线上培训活动是对《总体方案》精神的再次深入学习,参与高校以教师发展联盟共享的形式和专家解读、线上培训的方式,整合优势资源、创新培训形式、拓宽受众群体、提升培训效果,发挥高校教师发展培养区域集群优势,有效促进各我市高校统一思想认识、坚持问题导向、凝聚评价共识、明确评价重点,切实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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